轻度和部分中度急性发作的哮喘患者可以在家中进行自我处理。短效β2受体激动剂(SABA)是缓解哮喘症状最有效的药物,患者可以根据病情轻重每次使用2~4喷,一般间隔3小时重复使用,直到症状缓解。在使用SABA时应该同时增加控制药物(如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的剂量,增加的ICS剂量至少是基础使用剂量的两倍,最高剂量可用到2000μg/d二丙酸倍氯米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ICS治疗。如果控制药物使用的是布地奈德-福莫特罗联合制剂,则可以直接增加吸入1~2吸(160/4.5μg规格),但该药物每天不要超过8吸。
口服激素的使用:若初始治疗和增加控制治疗2—3d后患者症状未完全缓解;或者症状迅速加重,PEF或FEV1占预计值%<60%;或者患者既往有突发严重哮喘急性发作史,应口服激素治疗,建议给予泼尼松0.5-1.0 mg/k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口服激素治疗5—7d。
后续处理:初始治疗1—2d自我评估治疗反应不佳,如哮喘症状使日常活动受限或PEF下降>20%达2d以上,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在医师指导下调整治疗。经过自我处理后,即使症状缓解的患者也建议到医院就诊,评估哮喘控制状况和查询发作原因,调整控制药物的使用,预防以后的哮喘发作。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肺病科副主任医师 吉俊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