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0471-6920251

0471-3664877

0471-6960324

0471-6920457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另行安排)

周六至周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休息 (节假日另行安排)

院内新闻

    二维码

    院内新闻 首页 - 院内新闻

    《内蒙古地区赤芍栽培技术规程》等4项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组织召开

    发表时间:2018-01-12 阅读次数:10987 文章字数:663 字体:A+ A- 【关闭】

    本站讯(药物实验室 张磊2018111日,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组织召开“内蒙古地区赤芍栽培技术规程”等4项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胡彩虹主持。审定委员由内蒙古农业大学王俊杰教授,内蒙古医科大学青梅教授、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研究所)周长凤主任,内蒙古农业大学盛晋华教授、赤峰荣兴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建国总经理组成。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协作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内蒙古地区赤芍、草麻黄、羽叶丁香、蒙古黄芪栽培技术规程4项地方标准的立项、研究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首次提出,内蒙古地区特色蒙药栽培技术规程的建立,对民族药特色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也具有很好的代表性。本次4项标准的建立为推进我区蒙中药材栽培生产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我区蒙中药材栽培品质量水平,药材生产水平都具有指导性意义。

    会上,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关于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并对标准相关技术问题进行质询,就标准的编写内容及编制过程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并认为《内蒙古地区赤芍栽培技术规程》等4项地方标准为自治区规范赤芍、草麻黄、羽叶丁香、蒙古黄芪蒙中药材的栽培提供了科学依据,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并将为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种植栽培技术提供依据,为地区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意将修改后的《内蒙古地区赤芍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作为报批稿,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并进一步报送国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