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院办 陆明芳)我院自1996年通过等级医院评审,成为自治区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等三所蒙医中医医院等级复审的通知》(内卫计蒙中涵﹝2017﹞748号)精神,国家等级医院评审组依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及相应细则,于2017年12月20日-22日对我院进行了等级复审。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于2018年1月11日发文公布了评审结论,我院顺利通过三甲医院复审。
作为自治区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通过持续改进,提升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综合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