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11月13日

0471-6920251

0471-3664877

0471-6960324

0471-6920457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另行安排)

周六至周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休息 (节假日另行安排)

院内新闻

    二维码

    院内新闻 首页 - 院内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启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公告

    发表时间:2016-04-29 阅读次数:13439 文章字数:340 字体:A+ A- 【关闭】
            本站讯(物价审计科  康晓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5]1708号)精神,经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零时起启动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2012版》。
           此次调价的目的是,通过价格调整,建立起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性矛盾,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收费,降低药品、耗材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