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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参加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集体约谈会

    发表时间:2019-04-24 阅读次数:9153 文章字数:401 字体:A+ A- 【关闭】

    本报讯(院办 璐婷)4月2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苏和、制剂中心主任张栓珍参加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区医疗机构制剂室、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集体约谈会,并签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保证“两品一械”安全医疗机构制剂室承诺书》。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凤屹在会上深刻分析了我区在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中心任务,提出了“两品一械”的目标和思路,系统解释了约谈会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和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以及与医疗机构需达成的共识,共同保证药品安全,守住底线,共同促进医药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院将按照承诺书上的条款,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制剂、放射性药品工作,认真完成规范化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院制剂质量安全和生产各个环节安全,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人的意识,做到有的放矢,重点突出,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