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医院文化建设,丰富和拓展医院文化内涵,深入挖掘我院的优良传统和文化精髓,塑造医院的特色文化形象,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院歌有奖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及要求如下:
一、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参赛者可参加词曲完整作品的征集,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征集。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曲谱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
2、要求歌曲作品集思想性、艺术性、生动性为一体,以弘扬医院文化为主旋律,反映出医院光辉历程,格调积极向上,催人奋进。体现医院干部、职工团结一心,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要求歌词立意高远、言辞隽永,体现中医文化、中医精神与地方特色的交融与创新。
4、简洁凝练,语言优美,耐人品味、易于传唱,富有感染力,适合独唱和合唱。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可直接投送,也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形式报送我院,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院歌征集”字样。
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截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有条件者,提交曲谱的同时可提交作品的录音CD或MP3,也可以单独提交曲谱。提交作品需附简要说明。
4、直接投送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行政楼209室
邮箱征集地址:zyyyxcb@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党委办公室)
邮编:010020
联系人:田春 闫龙
联系电话:0471-6920251
三、评奖方法
本院将聘请有关专家和职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征稿的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评审小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定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医院职工投票评选,并最终确定入选作品。
四、奖项设置
优秀奖10名:奖励体检卡(价值500元)一张
入选奖:如歌词被采用奖励3000元
如曲谱被采用奖励5000元
如词曲完整作品被采用奖励10000元
五、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修改或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2、应征作品(含录音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2017年7月31日前未接到入选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其作品。
3、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