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询价采购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
采购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外注册,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须在呼和浩特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所或分支机构须持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资质;(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审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会计协会及行业行政部门的处罚;(5)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审核通过。(6)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呼和浩特本地供应商到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外地供应商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办理。
三、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领取招标文件。
(二)2016年 4月 20 日起至2016年 4月27日止
四、投标报名及相关事宜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16年 4月 28 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评审会议。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五、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健康街11号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财务科
联 系 人:吕国军
联系电话:6966241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