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42号)后,经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通过自主报名,领导选拔的方式进行推荐。现将培养方式及条件公布如下,请有意者于4月1日上午12:00前到人事科(305房间)进行咨询报名。
特培工作采取区外培养和区内培养两种方式,培养期限均为1年。
(一)区外培养是从区直单位和盟市所属单位选拔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国内一流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
(二)区内培养是从盟市及以下地区选拔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区内一流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
选拔条件
(一)区外培养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培养前途。
(二)区内培养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一定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培养前途。
(三)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可酌情适当放宽学历、资历要求。
联 系 人:马玉胜 联系电话:6920820
人 事 科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