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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节假日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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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3-01 阅读次数:3885 文章字数:1061 字体:A+ A- 【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关于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拟公开选择10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呼和浩特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代理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服务能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需具有近三年受托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过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任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突发情况反应能力,能够依规范提供应急开标评标方案;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3.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公场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人员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8.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9.近三年工作业绩;

    10.自评报告。

    四、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复印件我院留存备案。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南区临床技能中心东楼二楼财务部结算室

    联系人:安丽荣  张召宜             电话:0471-6966241

    六、评选与公示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0家机构作为我院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有关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