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上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有关省(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医药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由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孟根其其格、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史万钧带队,来我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伏瑞峰副主任、蒙中医服务管理处石海燕处长、杨广源院长、伊乐泰书记、彭建峰副院长及院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执法检查组主要围绕六个方面对我院“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一是中医药在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二是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三是“一法一条例”有关重要制度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考核注册、质量管理、特色发挥、配套制度等;四是“一法一条例”有关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中医药事业财政预算投入、中医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政策的执行情况;五是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队伍建设情况;六是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法律制度的建议。
随后伏瑞峰副主任、石海燕处长及院领导陪同执法检查组参观了我院检验科、高强度聚焦超声治疗术、风湿病科中医特色疗法及八段锦养生功法、脾胃科的中医特色护理疗法及出院床头一站式结算服务、智慧药房及门诊楼大厅自助服务。
通过实地调研检查,执法检查组全面了解了“一法一条例”在我院的贯彻实施情况,肯定了我院的成绩。我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一法一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为促进新形势下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内蒙古建设作出新贡献。(审核/陈旭 编辑/闫龙 供稿/院办 霍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