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所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2.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购置申请,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分管院所长,经院所长审批后,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3.一般医疗设备维修配件按计划、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及维修配件应会同专家委员会评估、考察、论证后报请院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医疗器械、卫生材料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定期清单,打印月报表。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分管院所长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仪器购置、调拨及技术档案,做到账、卡、物相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有关部门联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做好每月的医用耗材及常用维修配件的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7.器械库要按照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性质分类保管,要做到账物相符。库房要保持通风防潮、防火、清洁,防止损坏丢失。
8.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9.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室及专家委员会审查后报送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0.做好下查、下修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完成。
1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列,严把质量关。
12.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1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设备定期检测工作。
14.努力协调医院与有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15.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坚决抵制商业贿赂及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