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团组织坚持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作为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的团员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决定,命名27个集体为“2013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青年文明号集体,并于2013年12月12日下发了《共青团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文件》(内直团工字〔2013〕12号),我院肺脾科护理组位列其中。
我院肺脾科护理组的同志们,以其精湛的技术、良好的医德修养,默默的奉献、辛勤的努力,充分展现了我院青年的整体风貌,塑造了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