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党办 田春)为更好地推进我院(所)党组织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医院(所)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医院(所)党委成立了医院(所)党支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党委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多次会议讨论,在充分征求各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更有利于发挥支部作用、为临床服务、促进业务工作、开展活动方便等多种因素,经医院(所)党支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组建十二个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党委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各新组建党支部分别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各党支部委员。
我院(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党支部重组及支委选举工作,全程参加了各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整个选举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规范操作,为我院(所)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